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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办法
2020-07-30 12:07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

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根据湘教工委通201727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全校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固定党日时间

   原则上每月第四周星期二作为主题党日时间, 党支部结合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对所辖党支部主题党日时间作出统筹安排。

    二、明确参与对象

    支部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本支部所有党员。党员领导干部

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行动

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不参加。流动党员应积极

主动参加。根据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

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

    三、合理确定主题和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贴近党

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

下内容开展活动:

    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史国史、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及时传达中央精神、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

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评,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

整改措施。

    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公开承诺、走访

慰问、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

做好事。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集中交纳党费。党员应在党日活动时按规定交纳党费,本

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党支部对党费收缴使

用情况每半年公示1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扶贫联

系点和网络平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

念地、接受廉政教育、开设网络党课等,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

内容和形式。

四、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学校将建立健全督查、通报、考核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党委组织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制定年度计划,建立专门台账,加强日常管理,二级单位党委委员、总支委员每人至少要联系指导1个党支部。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至少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1次。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情况列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诫勉谈话。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参加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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